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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南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及内容、装订要求
湖南省会计信息网公布《2017年湖南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通知》,2017年湖南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及内容、装订要求如下:
(一)关于申报材料要求
1.填报资料时,涉及到本人单位,应明确到申报人所在的具体单位(如XX集团X公司X分公司)。
2.经报省职改办同意,2017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对申报人员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统一要求,不作为必备条件,但均设置了一定量分权重,如参评人员有相应材料,请提供。
3.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学历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论文著作、获奖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业绩成果等的确认时间,截至2017年11月28日(含)。
4.参评人员要严格自律。参评人员须确保所提供材料和填报的资料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需在评审表中作出个人承诺,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5.参评人员所在单位要严格把关。参评人员所在单位(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人事职改部门要综合运用大数据等手段,对参评人员提供的学历、资格证、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奖励等各类证书进行查询认证,对参评人员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相关证明和佐证材料等检索核实,并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真实性审核责任卡》上签字,严把申报材料初审关。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须按要求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及结果在参评人员职称评审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标注。
各单位在“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测评结果”处必须明确标注测评等级(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等测评,不合格的不予推荐),单位意见作为评价参评人员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
6.有关单位要严格审查。各市州人社部门、省直主管单位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做好材料规范、汇总呈报等工作。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装订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和评审材料,并按下列顺序分别整理:
1.资格审查材料
(1)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任现职《中级会计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3)任现职的聘用合同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4)2015-2016任一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国家线),或2016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成绩合格证(省级线,但未参加2016年度评审)(原件或已验证的复印件)。2017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不参加2017年度评审。
(5)破格材料(仅限破格申报人员提供)。
(6)《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材料公示表》原件。
2.评审材料
(1)个人述职报告(5份,一份装订,其余四份散放)。
(2)《个人述职评议情况表》。
(3)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成果材料(必须逐个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证明人及单位领导二人以上签字,同时注明:“XX制度(办法、成果等)由XXX同志主持(起草、参与等),特此证明”意见,不注明意见者,不作为本人业绩、成果)。
(4)任现职以来获得的专业技术工作方面的奖励证书及对应表彰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
(5)任现职近5年来(2013-2017年)公开发表的专著、论文原件及提供评审的其他有关材料(大部头专著不装订)。
(6)《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份(不装订)。
(7)外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予提供)。
(8)计算机考试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和验证人签名,此项没有可不予提供)。
(9)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原件(此项没有可不予提供)。
3.整理申报材料应注意事项
(1)所有材料、表格的填写均要求字迹工整、清楚。所有复印件必须签字盖章签署意见,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所有申报材料应统一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正面应写明申报人姓名,联系方式,单位及申报何系列、何职称、何学科,并列出申报材料目录,档案袋底端封口处应醒目地写上申报人所在单位名称。
(3)所有申报材料中除两份《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装订外,其他材料均要按本通知要求装订成册。
(4)本通知中所需填报的表格均可从湖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网湖南职称“申请表格”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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