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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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广东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公示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根据《广东省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管理办法》(粤人发〔2002〕236号)规定,现对2017年度申报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并经评审通过的111名申报人进行公示。公示分为单位公示和网上公示两部分。

  一、单位公示

  本次通过评审的申报人(名单附后)必须通知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内公示。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2017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公示》(附件1,根据实际被公示人情况将“正高级/高级”改为“正高级”或“高级”,下同)于即日起至2018年2月5日(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期间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2),于2018年2月5日送深圳市财政委员会附一楼办事大厅。

  二、网上公示

  即日起至2018年2月5日,对本次评审通过的申报人进行网上公示。任何组织和个人如对通过人员的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取得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设在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的电话和书面材料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姓名须用手写,不能用电脑打印),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电话和地址:

  部门(单位):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

  联系电话:83938960 83938644 邮政编码:518034

  联系地址:深圳市景田东路9号深圳市财政委1707房

  三、2017年度正高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排名不分先后)

  (一)正高级会计师9名

  (二)高级会计师102名

  请各有关单位和人员扫以下二维码确认本通知相关信息。

  附件:

  1. 2017年度正高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公示

  2. 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第三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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